“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的表現形式和政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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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推薦基金”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等服務對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投資產品的投資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業務活動。“非法推薦股票期貨”是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直接或間接有償諮詢服務的活動。“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行爲模式主要包括:

1.網絡直播、短視頻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創建或利用互聯網平臺開設直播室或發佈短視頻,以“主播”“播主”“博主”“圈主”等名義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2.微博、微信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師”等名義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3.軟件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銷售或提供推薦股票基金期貨軟件,提供股票、基金、期貨品種的投資分析意見、選擇建議、買賣時機建議,預測價格走勢等。

4.培訓推薦股票基金期貨。主要指通過推銷“理財”“投資者教育”“財商教育”“炒股”“買基”等課程,舉辦投資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薦股票基金期貨。

根據《基金法》有關規定,“非法推薦基金(公募)”行爲涉嫌擅自從事基金服務業務。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非法推薦股票”行爲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非法推薦期貨”行爲涉嫌非法經營期貨業務。

投資者應警惕“非法推薦股票、基金、期貨”行爲,在投資過程中選擇合法機構,堅持理性投資,並且提升自身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謹防上當受騙。

 

(免責聲明:本文僅爲投資者教育之目的而發佈,賽託生物證券部轉載。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深圳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準確可靠,但並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2022年5月13日 14:40